第12章 chapter.1
,她只能仰着头看金珠恩,可外人看来那样子和小狗求着主任爱抚并没有什么区别。
金珠恩,25岁,博士在读的医学狗,当了一年苦逼的实习医生之后终于被发配到了住院部光荣成了一名住院医生,但每个星期都会跟着导师出门诊。分配的科室——骨科。
外界传言骨科挣钱巨多,竞争hin激烈。金珠恩表示,他们说的都是真的。骨科科室很少招女医生,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个完全简单粗暴锻炼体格的工作,女生很少能扛得下来。手术时需要抱腿牵引,金珠恩在一台膝关节镜手术中活生生抱了一条腿一个多小时,而且那条腿的主人是一个目测200+的巨汉。不过现在随着技术的发展,那种明显重体力劳动的已经少了很多,而且金珠恩现在也就一住院医生,平时都是跟在导师屁股后面观摩实习。至于为什么读骨科,那是情节设定。
金珠恩刚到医院的时候凭自己高贵冷艳的外貌与气质迅速斩获‘住院部之花’这种明显中二到爆炸的称号,而缺点就是,经常有病患觉得你不靠谱,‘怎么派个护士来给我治病?’而作为一名住院医生,每天的工作就是交班、查房、换药、下医嘱写病历、急诊值班、手术,日常生活除了医院就是家,平时大家都累死累活恨不得马上回家躺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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