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七章 会场争锋
又得推后了。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公益诉讼的配套程序,主要是指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前,必须履行的像案件线索来源、受理、调查取证、审查、督促告知程序、诉前检察建议等前置性程序,其具有程序的必经性和方式的特定性。
诉前程序是作为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之前的程序而存在的,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前履行的告知、督促程序。在时间流程上,它先于诉讼,在法律逻辑上,它是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和基础。
对于一般的民事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诉前程序重在鼓励和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履职、告知社会组织提起诉讼。检察机关需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并在全国范围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告知环保组织、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一般来说,只有在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时,检察院才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而对于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诉前程序重在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检察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即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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