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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内设机构改制

的划分,司法改革喊了这么多年,走了这么多年,检察机关的全体检察干警,早就习惯了这种循序渐进的变化过程,整个队伍也一直都很稳定。这是因为在这个过程之中,只要不涉及人事制度这块的变动,那就其实都不触及根本,而一旦涉及到人员调整,再来一次像“两反”转隶那样的大调整,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而这次“内设机构改制”就

    是这样的一次调整,而这次调整对检察机关来说,是相当有利的好事。

    先不说“让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诉求、更加亲近百姓生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好感不断提升。这次最高检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细化布局,切实把明晰职能、专项管理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有力推手,为基层开展工作、服务群众提供了机制保障……”这样高瞻远瞩的话,单就从最现实的角度来说——现在一下子划出了12个职能检察部,这比先前的7、8科、处、室的划分,一下子就凭空多出不少位置来了。

    这多出来的5、6个“检察部部长”,先不说上面编委那边怎么解决领导岗位的实际编制,可就算是先领个暂时的、虚的“部长”放在这,那也是一次晋升啊。

    这相当于津港市检察院,就凭空多出来了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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