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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自作孽

    李剑恨自己,为什么要把秋露扔在人堆儿里面,结果秋露被小流氓欺负,他也被牵扯了进来。这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被七个小流氓群殴的滋味儿,并不好受。倒不是他害怕,只是觉得自己打出去一拳,结果却换回来七拳,太吃亏。

    不过,打架打的就是一个气势,虽然李剑只有一个人,但从他的身上却感觉不到任何示弱退缩的意思,依然一边大喝,一边挥拳出脚,依稀能够看到当年那个叱咤北京各中学的‘乱战王’的影子。

    李剑不是叶问,不可能一打十,还全把对方打趴下。他也没有受过什么专业训练,更没有学会什么武林秘籍,只是军训的时候学过军体拳,不过早就望在脑后了。倒是练过十几年的广播体操,和十几年的点穴功夫——眼保健操。但这东西强身健体还成,用来打架,实在拿不出手。总不能做一个体转运动的同时,伸手去揉对方的四白穴吧?所以在经过多年的乱战之后,李剑总结出了一套一对多的打架经验,那就是:盯着一个人打,往死里打,用不要命的骇人气势,震住其他人。要知道,七拳打在一个人的身上,跟七拳打在七个人的身上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七拳打在一个人的身上,能把这一个人打的半死。但七拳分别打在七个人的身上,感觉不痛不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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