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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新集体企业

能先去香港发展,最多在国内弄一些红帽子公司。

    李汉和李明却能现在就创办企业,因为国家在七八十年代组织成立了许多集体所有制企业,李明提出的模式只是比较新颖,但仔细想想还真是集体制,只是必须要上层部门讨论后特殊审批才能成立。

    这些人把疑问一一提出,李明虽然表现的荒诞不经,为人也有些恃才傲物,但解答起来倒是颇让众人满意。

    他们也能看出李明和他那个哥哥不同,至少这个弟弟是真把国家放在了个人之前。

    再怎么说,他也为国家赚到了一大笔外汇。

    将来还可能赚到更多。

    李明的股权模式简单来说,就是现在的黑山研究所,将来的黑山集团,永远只有两个股东,即:黑山工会委员会,以及他个人。

    而在股份分配上,“黑山工会委员会”永远占99%的股份,他个人永远占1%。

    这个比例永远不变,也不可转让。

    包括董事长位置也永远由他担任(不继承),考虑到他有一票否决权,这就等于黑山集团将来不管扩大到什么规模,李明都能一句话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

    这个“黑山工会委员会”的作用主要是按照员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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