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奔袭
第二天卯时,营帐外吹响了军队集结的号角,沙场点兵完毕,秦璞雅一声令下,军队浩浩荡荡向贺兰山方向开拔。
高念身披战甲,背披斗篷,骑着一匹战马,手持军旗,和秦璞雅行在军队前面,做一个领军人。
按照行军路线行了三四天,三军副将,按照先前商议好的位置,距离突厥军队三里开外,就待天黑好三面出击,将突厥军队一举消灭。
黄昏时分,各部队吃饱喝足,刀剑长矛磨光擦亮,将马蹄全部包上几层土布,就待一声令下。
高念则在出发前,选了一口称手的兵器,冷艳锯,他崇拜云长,武艺超群,一身是胆,有勇有谋,义字当先。只见他用一块白棉布,埋头仔细擦拭着冷艳锯的刀身,秦璞雅看他认真的样子,微微一笑,走到他面前,轻声道:“公子,如何这般爱惜这口冷艳锯?”
高念嘿嘿一笑道:“璞雅,宝剑锋从磨砺出,我呈现在没事,把它擦亮,让敌人吓怕胆就全靠它了。”
高念擦拭完毕后,让秦璞雅退后树步后,将冷艳锯握着手里,左砍右劈,试了试,感觉还是有些生疏。
于是结合自己的轻功,又试了试,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将冷艳锯刷的有模有样,把在场的秦家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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