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尝试打开过去
“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斜他一眼,给他解释道:“致一科技侵权是真,但阮文儒是盛华的董事,阮澜之接手盛华之前就对盛华有一定的掌控权,也就是说对盛华科技有一定的拥有权,他用自己的东西,有什么错?就像你给我买衣服,衣服虽然是你花钱买的,但是却穿在我的身上,这归属权到底是属于谁的?”
“蠢货!这怎么能比较?”陆宸郗突然骂我,我愣了愣,听见他说:“阮文儒对盛华有控制权,但公司的知识产权都有细分,难道这些阮澜之都没有告诉你?让你一路摸着石头过河?”
“你的意思是?”
“你是律师,难道你心底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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