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出走
达602,而是说他的脑容量只有602g。嗯,只比笔记本的硬盘多一点点,还没有某些读者的种子多。
咳咳,正所谓成长的烦恼啊!当维克多长大以后,他才突然想起了他还穿着小孩子的衣服,结果衣服裤子都撑坏了!连裤衩都没有幸存下来。
所以说,他跑到领居家里衣服穿的时候,其实是光着屁股爬窗进去的,对于拥有猫科动物本能的他来说,偷个衣服不被发现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过尴尬的是他个头太大了,偷来的衣服不能穿,他只好套了条裤子和皮带就开始了自己的流浪之旅,嗯,连鞋子都没有。
不过当他十几天之后出现在巴格利中校面前的时候,他已经弄到了一身衣物,还有一个牛仔帽和一匹马,腰上还插着一把左轮手枪。
至于这些东西的来历,大家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衣服上的血迹大概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思 路。
话不多说,当时维克多直接找到了当地美军驻地门口的卫兵,让他告诉他们的长官巴格利中校,他的老朋友克利德的儿子找他,还给他带来了对付印第安人的办法。
是的,葬礼那天巴格利离开之后便开始了对那支印第安人的追杀,终于在一天之前将他们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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