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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内家

,他的本命蛊那绝对是比扮星星眼、摇耳朵的可爱小萝莉还要萌的了,这也是血骷髅尽管伤得十分重,但也还是要留在这里的原因,舍不得啊,他和叶知秋的仇,算得上是比杀妻夺爱还有深的了……

    他是觉得他家的本命蛊是最可爱的了……

    当然,大抵上,在绝大多数普通人看来,邪恶的蛊虫是无论如何也谈不上可爱什么的——而叶知秋也只是普通人大军中的一员。

    他本能的对蛊虫什么的会排斥。

    他的口味还没有血骷髅那么重,还达不到这般变态的高度的说。

    是以,在感受到了身体里的那个小东西在撒娇的时候,他直接发毛、眉毛、胸毛、腋毛……全身的毛都立起起来了!

    然后,就在这个时候,他体内的小东西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情绪似的,一下子,竟一脸委曲的样子,活像是一个被人抢了棒棒糖的三岁小女孩儿似的……

    ……

    无语了!

    叶知秋真的无语了!

    你还委曲了?你知不知道你是蛊啊……是能在一瞬间就要了人命的邪恶东西!

    当时,和血骷髅一战之后,让老道士师父给看的时候,叶知秋就听他老人家说过的,说是在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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