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绝之,就大错特错了。说心里话,我从骨子里并不反对那些碎话者,因为我认为碎话过多者最容易对付。
但为官者不能拘泥于成法,恐怕让人不测深浅才是至高境界。至于碎话,当然也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人终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当就是从政者的忍受能力。不过,这个限度确是不易把握的。这或许就是为政者所谓的功夫。
至于这门功夫,我自问也没有绝对的把握。不妨试举一例,任由大家参详其中的奥妙——
这位就是咱们前面讲述中曾提及的被我的秘书选举中挤掉的那位副镇长,我们姑且隐去他的背景、机遇和主观上的放任,只说他与我那位秘书比起来虽少了些乡镇干部的憨厚,却也多了份县里委派干部的原则性。这原是我较为欣赏的一种风格,镇机关已然开始有人传言他因与我性格相近而最受我欣赏。
或许因为这传言,或许他太想引起我的注意,所以见缝插针地就往我办公室跑。
往领导办公室跑得越勤,无疑越容易引起领导的关注,但同时也越容易暴露自己的缺点,因为实际上并没有如许多的工作需要汇报,话肯定要显得碎,给领导以缺少系统性的印象,严重者甚至会给领导说话东一榔头西一榔头不着边际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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