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作用的碎话。人既然有理有据,为什么就不能把话摆到桌面上公开地说呢?如此不仅可以让自己的行为光明正大,而且不致因此而败坏了自己的道德。
我常以为,自己是一个禁欲主义者,到什么时候都能够有效地控制自己而不让自己所坚持的东西轻易地发生改变。有时候,能够始终如一地坚持就是难得可贵的品质。
可是,我终没能坚持住自己的标准开始说碎话了。
那应该是在咱们前面所提及的****风波之后,****的结果虽说没有完全达到我们的要求,但现实或许恰如丽萍所说的永远不可能尽随人愿,况且人原就该有点儿牺牲精神,只要不超过必要的极限,就不该为了自己去斤斤计较。
既抱了如此的念头,就不该有说碎话的动机,可我还是说了。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我象往常一样上班。上午十点多钟的时候,我突然想笑。
笑也不是随意的,否则必被认作神经质或不怀好意,所以我竭力压制着自己,总算控制住了,却又强烈地觉得自己似乎该说点儿什么,又该说点儿什么呢?
我实在想不出。随便吧,只要说,什么都行。如此想着,或许看多了官场文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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