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魏晋礼制袭于两汉,天子大婚当依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昔太康年间,有司奏请,“天子大婚,纳徵当用玄纁束帛,加珪,马二驷。”
天子允其所请,自此改旧制,纳徵采用新礼。余下五礼仍依古制,用白雁、白羊各一头,酒米各十二斛。
司马曜大婚,有司官员合议,其后奏请,当行五雁六礼,即纳徵羊一头,玄纁束帛三匹。另增绛、绢、兽皮数目不一。此外,需加钱二百万,玉璧一枚,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
无论司马曜和王法慧是否不情不愿,婚后是不是会成一对怨偶,婚礼的各项程序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太常和大中正肩负纳采、问名之责,行事不能有分毫差错。
帝王大婚不同百姓,六礼流程不变,时间却相对缩短,并且天子不能出宫亲迎。故而,宫中请期之后,两人要引车架前往内史王蕴府上,当面宣读圣旨,迎皇后入宫。
桓容的船队抵达建康时,大中正和太常刚刚过府纳采。半个月不到,竟是五礼已毕,只等接新皇后入宫。
王氏上下对这桩婚事未必满意。
在多数人看来,有哀靖皇后的先例,将王氏嫡女嫁给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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