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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一手拿书,一手拎棍



    这些少年见惯了阵仗,也熟悉了军旅,等到成年(十六)之后,必然都是一合格的军官。

    “昔日戚少保扫平倭寇北调蓟镇总兵。那蓟门之军虽为明廷九边劲旅,骄纵自傲,瞧不上南军,然外强实虚。七营之军不习戎事,军纪不整,武备松弛。一如我军今日之势也。

    戚少保调三千浙兵北上以为样兵,军至,恰逢天降大雨,戚家军列阵于郊外,朝至日暮,直立不动。边军大骇,无不敬服,自是始知军令。”

    郑芝龙建立的所谓的‘铁人军’,实则就是重甲步兵。这个时代的西方战场,盔甲已经退出了军事武备的主流,可是在东方,大明腐败的吏治拖垮了整个军工系统,也让枪炮完全让出了军事中的主流地位。

    想那明军的鸳鸯战袄,那明显就从防范刀枪箭矢,转为防备火器了。但明军的火器发展了几百年后,如今却变的不是一般的烂。

    要对付满清,郑芝龙手中没有一支靠得住的肉搏兵,那可不行!心里也没底。

    而如何整治出一支抗衡满清鞑虏的肉搏兵呢?

    历史上的郑成功就给出了答案——组建一支精锐的重甲步兵。

    选军中壮勇者,厚遇养之,再加刻苦训练,可不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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