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 交锋(三)
卖出去,同时根据产量,每年收税。
目前,金、银、铜这三种矿必须全部卖给朝廷。朝廷以银元支付。确保金银铜不外流,保证货币的稳定。
官方的矿场目前急需经营。同样要给户部缴税。
而在宣德皇帝定下的大明疆域之外的土地上发行的矿山,所有权归发行者所有。在户部登记之后,即可获得大明法律的保护。而卖出矿产,同样要收税。
这是为鼓励向外开拓。当然是由张昭提出来。他在奏章给出的理由很简单:后军都督府打下兴州府,发现燕山中的矿山,需要法律予以明文支持。
…
…
小半个时辰之后,资源法予以通过。
其中的细则还要刑部组织人手去完善。简版的先要公布出去试行。等完善之后,经过批准,就可以作为正式的法律颁布强制执行。
这将直接影响到开平府、大宁都司、辽东都司的矿产行业。当然,还有天下的矿产行业。
弘治皇帝宣布略作休息,上茶水、点心给群臣享用。要更衣的也可以去。
休息十分钟后,接着进入下一个议题。
首辅刘健道:“接下来是关于蓟镇、辽东、京营、十二团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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