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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张昭的调整(上)

以上种种改革,将终结蓟州镇五十余万军户困苦的生活,有利于保持蓟州镇十万军队的战斗力。但势必也会带来新的问题。

    第一,军饷。第二,军官们的利益。第三,预备役、退役。第四,整训。”

    …

    …

    明朝的军制,直白点说就是卫所军户制。

    震惊中外的“土木堡之变”喻示这种制度的腐朽。而嘉靖年间的倭寇之乱席卷南中国,则让这种制度没落。

    张昭此时所在时间线,弘治年间是明中期。正处在卫所制和募兵制并行的阶段,且卫所兵的人数依旧是军中的大头。至嘉靖年间,募兵制才会成为主流。

    明朝的军饷制度,包括提供给卫所兵全家人的“月粮”和军事行动时发给卫所兵本人的“行粮”。

    标准是,骑兵月粮定额是二石。军马每日给豆三升,草料十五斤。普通军士月粮定额是一石,有家室的发放盐二斤,无家室的发盐一斤。行粮,视作战、操备、修边、防秋等军事行动的行程折算饷银。

    张昭将蓟州镇十万大军全部改为义务兵。将月粮、行粮合并在一起归为军饷。标准提高到每月军饷九钱银子。

    一石大米,价值是五钱银子。即一两银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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