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十八章 意向确立
他还需要表现的更加大度一些才行。
“我中原王朝,向来主张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于都督的提议,其实也是朝廷的意思 ,既然大家都没有异议,那么,这个联合执政联盟,就应该建立起来。
不过,具体是个什么建设章程,如何能够对各国起到积极作用,还需要大家细细商议决定,不知于都督可有提议?”李世民险些就把自己摆在主人公的位置道。
“为了以示公正,让大家都服气,我建议联合执政联盟,采用公开讨论,集体投票的制度,作为日常决策事务的主要方式。
盟主首先就由议员选举产生,任期每届十年,最多只能再连任一届。同一国籍议员,在盟主是本国籍的时候,不得参选下一届盟主,这样,就让所有国家的议员,都有可能当盟主。
盟主不必非要是各国皇室或者王室,只要是联盟议会成员,有相关工作经验就行,而且上任前必须起誓,在职期间,要不分国籍,一心为公。
他拥有对投票决议的事务的一票否决权,拥有对重大事件,提议票选的权力。
当然,超过半数议员反对的情况下,也同样可以否决盟主提议的票选。
各成员国,可根据人口数量,来定议员数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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