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收购(3)
万元现金的支票,说道:“赵律师,为表达我们的谢意,这笔钱,请你务必收下。”
赵律师在支票上扫了一眼
,急忙推辞道:“袁董,你太客气了,作为一名律师,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秉公办事,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权益,我什么事情没做,就这样收你的钱,恐怕不合适吧?”
“没什么不合适的,”袁曦微笑着说:“我是秦瑶董事长的下属,既然你是秦董的朋友,又是她让我来找你的,我就相信,你一定能为我们争取到合法权益的。”
在人们传统的观念里,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有少数律师,为一己私利,为了替那些恶贯满盈的犯罪嫌疑人开脱罪责,毫无职业道德,经常是黑白颠倒。
他们在法庭上,指驴为马,能言善辩,大有将一根稻草说成是金条,影响法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和定罪。
然而,赵律师不同,他并不是一个贪财之辈,他的性格豪爽,为人正直,在业界的口碑很好。
自从创办鹏程律师事务所以来,前来找他打官司的个人和集体,聘请他做公司法律顾问的单位很多。
因此,他并不缺少这50万。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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