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之书(出书版) 第9节
简单说,为心脏供血的冠状动脉,因为存在粥样硬化,所以管腔变窄、弹性降低,在一些诱因的作用下,血管收缩,血管不通畅,从而导致心肌急性缺血,进而发生恶性心律失常引起猝死。
这些疾病,如果不做专门的检查,是难以发现的。
2. 非心源性猝死。猝死案例中,还有四分之一左右的患者,并不是死于心脏疾病,比如肺梗死、支气管哮喘、脑血管病变、急性出血性胰腺炎等。
在遇到类似此类案件时,法医应该如何做呢?
在全面了解案情之后,法医应该最先对其他可能存在的致死性因素进行分析和排除。如果可以完全排除其他致死性因素,那么就高度怀疑死者是猝死。
此时,法医会摘取死者的全套脏器,进行法医组织病理学检验。通过此项检验,可以根据组织器官的微观结构改变,确定死者生前患有的疾病或者潜在性疾病,再根据当时可能存在的诱因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死者的死因,并且在鉴定书中列出诱发因素的可能性。
因为诱因在整个死亡过程中的参与度是很低的,所以行为人究竟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也根据案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界定。老秦认为,在多数情况下,行为人只承担死者死亡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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