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鲜于家主
”
“先生,你教过弟子,说‘法’应该是‘不阿贵,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应该是公正严明的。触律必究,不触律,则无罪。主簿暂代渔阳军政,掌数十万户之家,怎么能无视律法,以捏造的罪名来用国家之器来诛灭私仇呢?”这个愤怒的青年显然是知道牵招曾被田览劫道的事情。
最先说话的那个年长之人表示赞同,说道:“《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又云‘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韩非子云:‘一民之轨,莫如法’。‘法’是天下万民的程式、仪表,是公器,应该秉公而行,不可因私而乱!主簿因一己之私,罔顾其真,捏造事实,罗织罪名,而诛渔阳田氏全族,并祸及其友朋、亲属、门下宾客,受罪者四五百人。令人发指,真残民之贼。有这样的人来治理本郡,其患将必更甚!……先生,请你上书州府,要求刺史把他罢免了吧!”
鲜于宣问另外几个弟子:“你们以为呢?”
其中一人说道:“孙儿以为,主簿此举,虽非秉公而行,但却也不算因私乱法,‘残民之贼’、‘其患将必更甚其田’云云更不至於。”这个说话之人乃是鲜于宣的孙子鲜于博,也是鲜于辅的族侄。
“噢?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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