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莫做酷吏
中豪猾,连坐千余家,大者灭族,小者身诛,流血十余里,但是除了少部分之外,大部分的“酷吏”之所以这么做,都是有内在的原因的。换而言之,是客观的环境令他们不得不为之。
汉承战国余烈,是封建社会的前期,多豪猾之民,地方上多有豪强大族、游侠亡命,一方面十分不利朝廷的集权和地方的行政,另一方面这些豪强、游侠就像渔阳田氏一样,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欺凌百姓,鱼肉郡县的情况,面对这样的客观环境,不杀不行。
事实上,大部分的“酷吏”都是难得的良臣,就拿鲜于辅说的那几个人来举例:苍鹰郅都公正清廉,敢直谏,面折大臣于朝,不畏强暴,且有将帅之才,任雁门太守时,令匈奴闻风远遁,终其在任,不敢犯境,后人把他比为战国时赵国的廉颇、赵奢、李牧,称赞他是“战克之将,国之爪牙”。他说过一句名言:做官应该是“奉职死节於官下,总不顾妻子”,忠直慷慨之气扑面而来,可见其节操和为人。
又比如阳球。阳球是渔阳人,家世大姓冠盖,文武双全,擅长击剑、骑射,刚因得罪了宦官而被处死不久。说起来,他少年时做过一件事,曾为母报仇,杀过人。他杀的是郡吏——这个郡吏侮辱了他的母亲,他因此“结少年数十人,杀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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