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同化与融合
了它们的区别,是比较妥当和科学的。
因此,我们不同意历史上只有融合没有同化的观点,也不同意历史上只有同化没有融合的观点,因为它们没能正确区别地反映历史事实。
应该根据历史存在的上述两种情况,以确定和称为民族同化或民族融合。”
作者认为,由于长期相处,关系密切和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自然融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在中国历史上大量存在,通过强制手段迫使民族同化也屡见不鲜。
之所以讲这么多,是因为民族融合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种进步的历史现象,是我国古代民族关系的主流,它是在不同民族间经常出现的经济、文化及生活习俗相互交流、学习,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的共同体的过程。
它是历史上经常发生的进步现象,是民族间的自然融合,也是多民族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必然发展趋势的前提。
民族融合的过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就是少数民族封建化的过程(如北孝文帝的改革)。
但马克思 主义反对凭借政治暴力和民族特权进行强行同化,赞同民族间的自然同化,历史上一切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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