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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胡化汉化

,并不得为婚姻。”

    至此以后中原的汉人视这种婚娴为小正常的行为,在儒家的道德观念之下更是可耻的。

    但是这种异辈之间的婚姻存北族社会却源远流长,而且算是十分普遍,如契丹的九位皇帝中就有四位皇帝(世宗,景宗,圣宗,道宗)与他们的皇后不是同辈人

    于是,在强劲的契丹社会大环境下,高度胡化的部分汉人在婚姻习俗上受到了北方民族的影响,与契丹人一样视此种异辈之间的通婚为平常之事。

    包括游牧民族传统的“抢婚”也现在辽属汉人的婚俗之中。

    在辽金时期流行于燕云地区节日“放偷”,在《契丹国志-岁时杂仪》和洪皓《松漠记闻》卷上中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载。

    即在正月十六这天,纵偷一日作为娱乐,偷盗的内容既可以是物品也可以是女孩子。

    “放偷”之日过后,双方会共同饮酒庆祝,若偷盗的内容是女孩子,则成就一对姻缘。

    文惟简在《虏廷事实》中对于这种“偷盗女子”的行为有更为详细解释:“至有室女随其家出游,或家在僻静处,为男子劫持去,候月余日方告其父母,以财礼聘之。”

    由此可见“放偷”一俗应是源于北方游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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