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税额及南北差异
众所周知,元蒙帝国起于草原。
所以在帝国刚刚建立的时候,元蒙帝国的统治者对于商税的概念是极为模糊的。因此,当元蒙帝国灭亡女真所建立的金国后,他们也就直接将金人的那套税收体制搬了过来。
故在元初时候,元蒙帝国所制定的官方商税便是三十取一。
而后甚至因帝国初建,人口稀少,制度恶劣,商业难以发展的缘故。帝国统治者还一度将商税减为四十取一、六十取之。最夸张的时候甚至一百两取七钱半,商税还不到千分之八。
也因此,朱元璋在原本历史上所建立的大明朝,便是承袭了元帝国初期三十取一的商税制度。
不过相比起在读书人的忽悠下一直都没能将商税增加,且还将商税越收越少的大明朝,元蒙帝国商税却是随着实际情况不断波动增长。
比如在大元至元二十六年。那时南宋灭亡已近十年,得到充分休养生息的元帝国,便就在帝国宰相桑哥的建议下大增商税。
然后,元帝国的商税也就像是坐上火箭一样,开始了持续不断地走高增加。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朝廷增加商税的做法,也遭到了江南官员的反对。被抨击为与民争利。可江南官员在元蒙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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