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7章 中外合作办学
限和审批程序、办学机构的领导体制、发放证书及外国文凭、学位授予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走上了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轨道。
《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颁布后,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迅速,势头迅猛,全国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达到了多个,李伟忠说的多个只是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合作办学项目,其中一半左右为学历和学位教育,还有一半左右非学历教育及各类培训。其中比较成功的就是b教育,相比之下,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培训市场更为活跃,专业以国际金融、国际会计、计算机、市场营销、文秘、服装设计与营销、商务外语等等,各种国际职业认证的培训非常活跃。
作为华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形式,也是对国内教育事业的补充,中外合作办学不仅为我国教育机构引进必要的资金,而且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教育在总体上供给能力不足的矛盾,在办学的过程中借鉴了国外有益的教学模式、教学管理经验、教材和教学方法,促进了办学理念的更新和人才培养与师资水平的提高,同时加强了我国部分薄弱学科,个别中外合作办学所举办的专业还填补了我国学科的空白。此外,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有力地促进了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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