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言第一个字便是早,鲁迅的课桌上同样也刻着一个早字,诗词写过莫道人行早的诗句。这些都充分说明早是天朝人骨子里的观念。它虽然有抢占的嫌疑,但是一放入个人奋斗的历程,它就具有了非凡的意义。
医科大学四年,不,应该从初中算起,李振中的每一天清晨就是这样度过的,一本书、一件父亲穿了半辈子的羊皮袄,书里盛着他的希望和梦想,羊皮袄里盛着他对父母的思念和鼓励。记得刚入医科大学时,他和罗刚等人被分到同一间宿舍,一进门罗刚就被羊皮袄的味道熏得捏上了鼻子,大声的命令李振中把它扔出去,李振中不同意,罗刚上来抢,两个人在开学第一天就打了一架。李振中当然不是罗刚的对手,被罗刚一拳打得满脸开花,万紫千红。愤怒的李振中搂住罗刚狠狠的咬住了罗刚的肩膀,谁也拉不开,罗刚痛得嗷嗷叫,连声求饶,李振中这才松口,罗刚的衬衣上,同样血迹斑斑。
罗刚在没有考上大学时,曾是省城这一片的小霸王,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都小有名气。他打过架进过局子,人长得也帅气。要不是他父亲母亲对他管理严,他也许会成为黑社会的头儿。爱打架的人通常性格比较豪爽的,重感情,讲义气。对打败自己的人心存敬佩,所以罗刚不惜放下自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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